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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喜欢树叶缝隙投下的光斑或光影,可爱的光落入掌心,一阵风袭来,直触属于我的另一个世界...

我小时候喜欢太阳,我爱他恒久的燃烧,爱他的光和热,爱他炙烤皮肤的滚烫,那时我不在乎皮肤的黑或粗糙,渴求微痛驱逐心中阴霾,后来我真正抚摸我的脸,生出名为爱的情愫,才发觉女孩子拥有一张光滑、白白的面皮才可爱。在我看来,可爱比漂亮或美丽更让人心动,可爱是一种由心生发的气质,她吸引你,让你去爱,我以为可爱是可以去爱的意思,包裹了云朵一般的温柔。

为了白,买了防晒霜,可是怎么办,我真的无法容许自己的脸被一层不透气的膜糊住,像一幅不真实的假面,我一直以来都虔诚地依赖着真实,同样地,它会给我这世间最包容最温柔的怀抱。渐渐便搁置了,打伞戴帽子也不错,会更舒服,索性这些月也不怎么出门,我觉得美重要的不是你用了多少方法投入了多少时间和金钱,而是有一天你开始用真心去爱着每一寸皮肤,以爱滋养。

以爱为出发点选择方法,不需要太复杂,于简单的护理中就体味到幸福,不要暴力,不要急躁,重点是不计时间的呵护,她们才会顺从,乖乖的不再浮躁。我觉得万物都是有灵魂的,电脑、杯子、水、风、花、月、蝴蝶、飞雪、石块、小猫、雄狮...大家都有灵魂,所以从某种方面讲我们都是虐杀者、奴役者,有时会升起一丝同情,流几滚泪水,然后继续打蚊子,敲桌子,吃鸡鸭鱼肉,我可喜欢肉肉了,虽明白鸡从出生起就在笼子里,颤抖着等待死亡,没有自由,没有尊严,吃地上嗟来之食,被宰之日它嘶吼,拼尽全力也无法挣脱那一把屠刀,它的眼角有泪水吗?粘稠的血喷洒在世界的某一处角落,驯化,驯化,直叫麦粟牛狗失了野性,它们还渴望自由和尊严吗?是否还记得那一片原野?咳,自由也象征着残酷,丛林法则弱者没有尊严。我搞不清楚这一切,如果没有食用需求这些粮食家禽根本就不会存在,人类也本就诞生于自然,从不能凌驾于自然。太多繁杂,你根本找不到线头,找到了又如何,一大团纠结在一起的线,解开何其艰难,当三维的团变成一维的线,世界却失了立体。

我想活得久一点,人类世界日新月异,聪明者和天才层出不穷,我愚昧又短暂的一生,细算起来甚至读不完一个阅览室的书籍,所以需要指引,无论如何都会尽力拽着自己,自我拯救,不让身躯跌入悬崖,我没有说过最喜欢的书是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,我看它的时候才是初中吧,很多情节看不懂,却记得那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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